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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行政管理委员会

委员会概况

  根据中山大学和法国民用核能工程师教学联盟( Consortium FINUCI ) 签署的合作协议,中法双方共同设立联合行政管理委员会。 

      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,组织架构与运作机制清晰明确:委员会主席由中山大学校长担任,副主席由法国格勒诺布尔国立综合理工学院校长担任,中法双方各设6名委员,分别来自中法两国涉核领域高校、科研机构与头部企业,充分保障双方权益与决策科学性。

      管委会至少每年轮流在中、法两国召开一次例行会议,中法双方共同决策发展规划、人才培养、师资建设等学院重大事项,保障办学方向契合双方共识,办学质量持续稳步提升。管委会形成的具体决议由中法双方院长共同牵头执行,确保管理层面全流程深度协同。在具体学术事务维度,双方联合统筹课程设置、教学质量监控、学生交流学习等全流程管理,实现管理层面的中法深度融合,为办学质量稳定提升提供核心支撑。